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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三协会: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有关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反传联盟 2021-05-21

反传销网5月19日发布:三协会: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有关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四、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三家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有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依照相关自律规范对其采取业内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1年5月18日
新闻链接:新华社:炒币风险巨大 从严监管大势所趋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张勤峰 彭扬)近段时间,比特币再次走出疯涨之后又暴跌的“过山车”行情。在价格频繁暴涨暴跌、反映投机炒作异常狂热之余,围绕虚拟货币展开的违法犯罪活动亦不断被曝光,促使各方进一步审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事实上,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正在形成更广泛的共识。最近,比特币交易再次遭到一些大型商业银行的“封堵”,可能蕴含从严监管新信号。


(图片说明)资料图,新华社发

价格暴涨暴跌几乎与虚拟货币交易如影随形。这一特征在过去两个多月展现得淋漓尽致。3月伊始,比特币历史性地突破6万美元大关,4月中旬又从最高接近6.5万美元的高位掉头急跌,在一周多时间里跌去近三成市价。近几日比特币再度开启跳水模式。5月15日,比特币价格跌破4.6万美元,几乎回到3月上涨前的位置。

价格大起大落反映出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盛行,蕴藏巨大风险。比特币并非货币,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自由。不过,比特币与金融商品有本质区别,其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不具有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交易定价很大程度上源于投机炒作。普通投资者参与可能面临巨大交易风险。有人曾统计,从2016年到2020年末,比特币累计下跌20%及以上的情况,总共出现了10次;下跌30%的情况出现了7次;跌幅超过48%的情况共有4次。

不止是交易风险,近年来,围绕虚拟货币展开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现上升势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曾提示比特币交易可能带来的三大风险:一是比特币的网络交易平台、过程和规则等都缺乏监管和法律保障,容易产生价格操控和虚假交易等行为,其账户资金安全和清算结算环节也存在风险;二是比特币价格缺少合理的支撑,容易沦为投机炒作工具,甚至“泡沫破裂”;三是其资金流向难以监测,为毒品、枪支交易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有媒体报道,日前遭遇黑客勒索的美国最大成品油管道运营商,就被迫以虚拟货币支付了赎金,此举亦促使有关方面进一步审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

近期,国内某股份制银行禁止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引发舆论热议。该行在声明中称,此举是“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这并非金融机构首次“封堵”比特币交易。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不久,2014年国内十余家商业银行纷纷宣布禁止比特币交易。

比特币相关交易正面临全球日趋严格的审查监管。目前已有多国监管部门或明令禁止交易、或出台政策严加限制。近年来,国内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高压,并有持续加码的态势。

在部分观察人士看来,时隔多年,近期金融机构再次对比特币交易出手,可能释放了从严监管的新信号。对此,虚拟货币交易参与者特别是投资者应给予重视。目前,境内已没有比特币交易场所,“翻墙”到境外交易比特币没有消费者保护措施,一旦遭遇风险,后果只能自负。总之,炒币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完)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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